1) 會員可憑有效之累積積分,登入 www.bonjourhk.com/vip ,在“獎賞天地”登記辦理禮物或禮券換領手續。
2) 遞交換領申請前,請再次確定所換之禮物或禮券及所扣之積分準確無誤。 一經確認,不得更改,而所需之積分亦會於戶口內即時扣除,所扣之積分亦不可退還。
3) 換領申請完畢後,所需換領之積分會即時被扣除及在3個工作天內透過電郵收到「禮品換領信」,請根據通知信內之指定換領日期持有效的會員積分卡及換領信到指定分店換取禮品或禮券。
4) 所換取之禮品由申請日起第22天開始換領,有效期為30天。
5) 會員必須根據禮品確認信內列明之指定日期到指定分店領取禮物或禮券。如會員未能於該時期領取,該項換領將自動取消。
6) 會員於領取禮物及禮券時,必須提供列印電郵內容及出示有效會員積分卡以作核對之用,否則是次領取將不獲受理。
7) 如閣下未能親身領取禮物,可授權他人代領,代領手續如下:
(一) 填妥及遞交「禮品換領信」內之「禮品換領授權書」、(二) 出示代領人的身份証明文件、(三) 遞交卓悅會員積分卡副本,以茲證明,否則該次領取將不獲受理。
8) 如申請成功後3個工作天後還收不到電郵通知,請盡快通知本公司,電話: 852-28722816 或 電郵: bonjourvip@bonjourhk.com 查詢。
9) 所有禮物及禮券均以先到先得形式發出,數量有限,換完即止。
10) 本公司可隨時因禮物及禮券之成本不同,調整同類型禮物及禮券之換領所需積分。
11) 本公司保留修訂條款之權利,無須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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